轉知-大考中心116升學相關試場規則變更提醒
- 因應科技快速發展,大考中心將採取更嚴格防弊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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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考生報名時,即表同意大考中心於各項考試中,為防止電子舞弊情事,得視實際需要,運用電子及金屬探測相關設備或其他檢測方式,檢查考生是否攜帶違反試場規則之物品,以維護考試公平。
- 加重違規罰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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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智慧眼鏡罰則最重。攜帶智慧眼鏡入座,無論是否使用,一律視同舞弊,該節不予計分;若拒絕交出或拒絕配合查驗,取消考試資格。
- 行動電話與智慧眼鏡以外之電子穿戴式裝置,亦加重罰則。隨身攜帶入座,無論是否關機,加重扣分;若拒絕交出、拒絕配合查驗,或有明確使用之情事, 該節不予計分;情節重大者,取消考試資格。
- 請考生務必詳閱本學年度考試簡章,並留意大考中心網站公告之相關考試訊息,亦可參考網站考生試務專區相關宣導。
公告處室:
教務處/註冊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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