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115-1「季丞清寒及急難救助獎助學金」申請,請本校符合資格同學於9/25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註冊組提出申請。
轉知115-1「季丞清寒及急難救助獎助學金」申請,請本校符合資格同學於9/25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註冊組提出申請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財團法人林柏壽文教基金會115年8月28日(115)柏瀚字第11528號函辦理。
二、申請資格:申請人必須設籍新北市轄區滿六個月以上經濟弱勢家庭在學子女。
三、申請書請參閱附件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財團法人林柏壽文教基金會115年8月28日(115)柏瀚字第11528號函辦理。
二、申請資格:申請人必須設籍新北市轄區滿六個月以上經濟弱勢家庭在學子女。
三、申請書請參閱附件。
公告處室:
註冊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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