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-1學雜費減免補申請
1.一般生免填,有特殊身分且欲申請者才需申請。
2.高一新生如欲申請學雜費減免,務必填寫學雜費減免申請書(已繳交申請書或已上傳申請書者不用)至遲於9月7日10時前繳交至註冊組,逾期恕不受理。
3.高二、高三生如曾經繳交過學雜費減免申請書毋需再填寫;如因”特殊身分異動”才需重新申請。
4.學雜費減免申請書請自行下載列印。
2.高一新生如欲申請學雜費減免,務必填寫學雜費減免申請書(已繳交申請書或已上傳申請書者不用)至遲於9月7日10時前繳交至註冊組,逾期恕不受理。
3.高二、高三生如曾經繳交過學雜費減免申請書毋需再填寫;如因”特殊身分異動”才需重新申請。
4.學雜費減免申請書請自行下載列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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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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