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 
:::

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

回首頁     網站導覽     網站管理      
:::

公告:115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早午餐補助

一、新北市政府為了幫助經濟貧困家庭,使弱勢家庭的孩子能安心上學並兼顧身心健全發育,辦理早餐及午餐補助。補助對象為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學生本人身心障礙、學生本人
領有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扶助證明、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無力支付早餐費等5類學生。
二、請符合上述申請資格的學生,於開學日向學務處領取申請表,9月4日之前將申請表繳交學務處提出申請。
三、如為家庭突發因素或家境困難(無法拿到相關補助證明)之學生,由導師訪視了解之後,將學生家庭狀況填寫於申請表上,協助學生申請。
公告處室: 學務處/生輔組/教官室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