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115學年度高級中學學術性向(數理類)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複選成績結果
一. 依據:新北府教特字第1151509152號函。
二. 複選暨鑑定通過標準:依據實施計畫之規定進行分數加權,並由本市鑑輔會綜合學生評量表現,依據鑑定辦法之鑑定通過標準綜合研判。學生若有部分項目未接受評量,不予進行綜合研判。
三. 如對複選評量結果有所疑義,請於115年8月6日(星期四)下午5時前。攜帶評量證、複選評量結果通知單(網路上列印),及複查費用新臺幣100元至本市板橋高中行政大樓二樓教務處特教組辦理複查。
四. 通過本次鑑定之學生,依照實施計畫附表一(p.19)數理類學術性向資賦優異班鑑定就讀須知,資優班學分與普通班不同,獨立研究課程共分5組專題(數學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地球科學)。且獨立研究課程係數理資優班必修學分,若未能通過將影響畢業資格;部分課程/活動費用,需自行負擔。
五. 安置入班學生名單於115年8月7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公告於資優教育資訊網及板橋高中網站首頁。
六. 通過本次資賦優異學術性向鑑定者若不欲安置於集中式資優班,請於115年8月10日(星期一)上午10時至12時,由學生本人或家長(監護人)親自向板橋高中教務處繳交「通過鑑定放棄安置入班同意書」(自本市板橋高中校網公告處下載)。
七. 如對鑑定結果有所疑義,請於收到複選評量結果複查日之次日起30天內向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。
二. 複選暨鑑定通過標準:依據實施計畫之規定進行分數加權,並由本市鑑輔會綜合學生評量表現,依據鑑定辦法之鑑定通過標準綜合研判。學生若有部分項目未接受評量,不予進行綜合研判。
三. 如對複選評量結果有所疑義,請於115年8月6日(星期四)下午5時前。攜帶評量證、複選評量結果通知單(網路上列印),及複查費用新臺幣100元至本市板橋高中行政大樓二樓教務處特教組辦理複查。
四. 通過本次鑑定之學生,依照實施計畫附表一(p.19)數理類學術性向資賦優異班鑑定就讀須知,資優班學分與普通班不同,獨立研究課程共分5組專題(數學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地球科學)。且獨立研究課程係數理資優班必修學分,若未能通過將影響畢業資格;部分課程/活動費用,需自行負擔。
五. 安置入班學生名單於115年8月7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公告於資優教育資訊網及板橋高中網站首頁。
六. 通過本次資賦優異學術性向鑑定者若不欲安置於集中式資優班,請於115年8月10日(星期一)上午10時至12時,由學生本人或家長(監護人)親自向板橋高中教務處繳交「通過鑑定放棄安置入班同意書」(自本市板橋高中校網公告處下載)。
七. 如對鑑定結果有所疑義,請於收到複選評量結果複查日之次日起30天內向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。
公告處室:
教務處/特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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