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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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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115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學校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相關表件1份,請本校符合資格同學於115年10月31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註冊組提出申請。

轉知115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學校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相關表件1份,請本校符合資格同學於115年10月31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註冊組提出申請。
說明:
一、依據「教育部核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僑生助學金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為協助清寒僑生安心就學,請各校審核符合資格學生之申請,相關申請資料及規定(請參閱附件)。
公告處室: 註冊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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